法理之間

法理之間
本書的文章,為五位執業律師在公餘所寫,主要刊登在《頭條日報》及《晴報》。 寫文章的目的,一方面是配合社會時事及政治議題,介紹本港各個層面的法律及其在現實生活中的應用,另一方面也希望通過介紹,讓公眾明白香港乃法治社會,大家均須嚴格遵循法治原則行事。 「法治」其實不單指「依法」行事而已。所謂「依法」行事,只是執行目前的法律,即便是以惡法行事,也是「依法」行事(中國內地就有無數所謂「依法」行事的例子);「法治」的層次更高,是指整個社會遵循理性規則,通過「法律」及獨立公正的司法體系保障個人權利,並且限制政府的權力,使之不致無限膨脹。 香港目前正經歷重大的轉折,捍衛「法治」肯定是我們的責任。
出版說明

作者簡介



第一章 民事



我要改名做陳X聰

邊個老師唔抵死?

那些年,我們沒有救的女孩

請尊重先人

熱血足球

精神病發與疏忽

如心風暴

只許高官「豪住」,不許百姓「瞓街」

性騷擾案僱主有責

無定罪紀錄

言論自由無價

八號颱風,保險不保?

膠粒事件問責

談判籌碼

猝死女童可以民事索償嗎?

免責條款不免責

一「波」未平

婚宴場地僭建

婚宴場地合約

付者有其屋

誹謗官司昂貴

眾所周知的極品

專業失德與公眾利益

破產之後

原告變被告

旅遊保險賠償問題

民告官難上難

不可抗力

碼頭的辛酸

嚴禁非法直接促銷

更高的準則

威武不能屈

獅子開大口 流淚索三千

慘烈梁家將

樂蜀熱氣球意外

風水遺囑

求學不是求分數

人生無常 珍惜生命

防止性騷擾

道歉

賠償金額的釐定

也談司法覆核

民生小事

保障私隱,莫被愚弄

約束性協議

旅館會是住宅?

一夜夫妻十萬蚊

證婚律師證錯婚?

工傷賠償

旅遊的保障

讓愛與和平佔領郵輪

即時解僱

禍水與防水

好鄰居

工傷賠償

那天下午,我點了一杯由兩個茶包沖成的紅茶

四招提防租霸



第二章 刑事



黑客襲地球

無罪的定罪不了?

特首受驚了

男人不該讓女人流淚

The City is Not Dying Yet

勇而不茅

祭旗

騙術層出不窮

刑事恐嚇

法律是為了維護正義

監守自盜

政治檢控可恥

示威者做錯乜呀?

陳志雲案的微妙變化

高買,只因忘記付款?

記者遇襲受傷

一個人的集結

希望死者沉冤得雪

吹口哨也算毆打?

誤入廁所

申領長津 誠實為上

切勿妨礙司法公正

我既驚且亂

尋釁滋事

香港社會是否有病?

保證唔會瓜分你老婆

幼稚園非禮案?

保持緘默權及其例外

打斧頭的懲罰

保釋問題

遭扣查人士享有的權利

貪財是萬惡之根

抗辯與討價還價

犯法與犯罪

紐頓程序

講粗口的三個案例

中國式「招認供詞」

認罪必須自願

無驗出精子有關嗎?

不顧而去

非法性交的意圖

龜「零」膏

掟嬰是謀殺

不是公眾娛樂的娛樂

畀次機會啦

野蠻女友

《2012年商品說明(修訂)條例》

續談《商品說明(修訂)條例》

拐帶兒童

真「Like」還是假「Like」

印傭受虐案

印傭受虐

路不拾遺上等人

謀殺還是蓄意傷人

傷人十七

虛即是虛,實即是實

以身試法

網上輕狂

不小心駕駛

證人不是起訴人



第三章 家事



長命契的法律



第四章 事事關心



愛法治還是愛黃金?

答黃友嘉博士──再論外傭居港權案

三論外傭居港權案

聖誕新年假期

推銷員之死

「惡搞」墮法網

鎮嬰愛作戰

拉布

暑期求職新陷阱

剪得斷,理還亂

抨擊議員議事不智

假如煲呔不是特首

司法覆核之王

梁宅僭建 好戲在後頭

授權朋友賣自己樓?

「僭建」、「僭拆」

林煥光訴林煥光?

「進入司法程序」

法律精神何在

愚民教育 陰險惡毒

挑戰特首當選的程序

陳茂波誤導大眾

司法管轄權

漏報須清楚交代

「追究」抑「放下」

向建制派說不

港人港地

吳局長國民教育言論

勿因小利自毀長城

政治的歸政治,司法的歸司法

值得自豪的素質

說好了的一國兩制呢?

對十八大的十八大建議

一法立,一弊生

林鄭索償

又要人大釋法?

死不認錯

強拍門檻

有錢人玩意?

僭建成性

同性婚姻不能阻

何謂「法庭之友」? 186

你唔愛我啦!

佔領中環

參與前先了解後果

明智捐獻,免被欺騙

清理門戶

反抗就是罪名

斯諾登離港,美國頭痛

多人做過不等於合法

思歪年結

法律保障好人亦保障壞人

幫助人的不快經歷

許女士的語言偽術

奸險我奮進

何謂「政治活動」

給警察的信

特首與林慧思事件

獨家條款

驗毒不如驗腦

辣招的法律與政策考量

菲律賓人質事件的聲索官司

律師有別

再談驗毒

連電視都不讓人看的一男子

是否移民的因素

「擲蛋」是暴行嗎?

千古逆賊

愛護動物 善待生命

驅蝗行動

禮樂崩壞

中港衝突親身經歷

一哥,請慎言

律師必須維護正義

自由行增法庭負荷
本書基本上是報章文集的結集,寫文章時因應當時發生的事件或法庭的判決,因話提話,解釋一些法律觀點或原則。結集本書時,事件或案件或有最新發展,或有判決,或判決後一方已提出上訴,甚或一方已上訴推翻原判等,作者雖然已盡力追查,但案件繁多,未必能逐一跟進,掛一漏萬,未臻完美,請讀者見諒。

因此,本書所述的事件或案例,純作參考,並非權威性闡述。而本書引述的案例,大多可在司法機構網頁(www.judiciary.gov.hk)找得到(但一些裁判署案件只能根據報紙剪報引述,在上述網頁未能找到),讀者如有興趣,可到有關網頁查閱有關判詞。當然,讀者如有特定的法律疑難,應尋求律師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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